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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平舆县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政策解读

转载 韩强强2021/03/21 15:26:00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平舆政府网 作者: 1779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

一、出台背景
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,扎实推进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加快新旧动能转换,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,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(以下简称:城市配套费)的征收、使用和管理,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根据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>》驻政办[2020]38号文件的要求,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综合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形成了《平舆县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。

二、制定意图

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,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,加强配套费征收管理,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财政预算,统筹安排使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实施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,第一部分是管理办法的总则;第二部分是征收管理;第三部分是减免范围及批准程序;第四部分是资金分配使用管理;第五部分是监督管理;第六部分是 附则。并附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优惠项目表、平舆县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享受优惠政策申请表、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承诺书。

关联文件:

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平舆县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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