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舆县“五个加强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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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强强于 2016/12/29 07:12:17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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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平舆信息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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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了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新科任组长,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。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、案件查处机制、保障金工作机制、劳务分包监管机制等制度,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提供了组织保证。
二是加强宣传引导。充分利用微信平台、政务网站、县电视台和报纸进行信息公布;出动劳动保障监察流动宣传车辆,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流动宣传30余天,散发宣传资料20000多份,制作宣传展板30多张;走访建筑施工工地20多家,宣传受众达到10万多人次。
三是加强监督管理。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登记评价和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分级管理工作,对56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进行评定,对21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分级管理,坚决落实“黑名单”制度,将15家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诚信D级企业、7家建筑施工单位列入劳动用工C级管理企业,并在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,实施重点监控,扩大宣传效果,接受社会监督。
四是加强日常巡查。畅通举报电话,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部门清查工作,深入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工作,通过巡查及时纠正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全年共对380家用人单位开展了日常巡查,涉及职工37061人,补签劳动合同4494人份,追发农民工工资311.2万元,清退风险抵押金1.56万元,纠正42家用人单位违法规章行为;要求91家用人单位制作、设立劳动者维权公示牌;督促42家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共计43.1万元,涉及职工831人。
五是加强专项检查。县劳动监察、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组成执法检查小组,协同配合,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,各劳保所积极配合,投诉举报案件做到“四快”,“快受理、快立案、快查处、快结案”,以农历腊月二十三(小年)为界限,如再接到投诉举报,坚决予以从严、从快、从重处理,形成震慑;对涉嫌拒不支付农民工报酬的,迅速与司法部门衔接,快速移交,追究刑事责任,造成严重影响的,列入严重失信企业“黑名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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